辽宁沈阳:“质量月”关爱儿童青少年眼健康
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质量月”期间正是质量月秋季开学季,近期,辽宁辽宁省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和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共同发出“关注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沈阳关注眼视光服务认证,关爱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的儿童倡议,倡议认证机构及验光配镜经营者要“五个做到”,青少消费者要做到“五个注意”,年眼保障儿童青少年眼健康。健康
经营者要做到积极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人的质量月义务,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辽宁合法权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沈阳眼健康商品和验光服务。经营者要积极做好“服务认证”相关工作,关爱驻沈认证机构要积极开展验光配镜等相关产品的儿童服务认证,通过开展眼视光产品“服务认证”,青少促进企业提升近视防控相关产品质量和视觉健康服务的年眼水平。经营者要配备专业验光配镜人员,国家规定验光配镜人员必须要具备相应的资格证;验光配镜机构要遵守相关规定,配备资质齐全、具有专业水平的验光配镜人员,保障消费者消费安全。眼镜片、镜架种类繁多,经营者要做到明码标价,向消费者合理推荐适用商品和服务,做到不虚瞒、不夸大。经营者要保障售后服务质量,对消费者合理诉求不推诿,及时妥善解决消费纠纷。
消费者要注意选择资质齐全、具有专业验光师、信誉度高的验光配镜机构,建议最好选择获得相关认证的验光配镜机构。目前,市场上各种材质的镜片、镜框品种多、样式全,价格相差较大,消费者要注意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选择,不要被商家宣传所诱惑,做到理性消费。消费者要注意查看镜片、镜架外包装上的商标、厂名、厂址等信息,保留好验光单、消费发票等相关凭据。消费者要注意谨防治疗近视的相关宣传,如果是因为用眼过度等原因导致的假性近视,应及时去正规的眼科医疗机构检查,通过科学的方法恢复。如发生了消费纠纷,消费者要注意及时与验光配镜经营者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拨打12315电话或到有关行政部门、消协组织进行投诉,注意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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